索引号: | 11330727753979807J/2018-41972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人力社保局 | 生成日期: | 2018-12-29 |
《关于调整我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18年12月19日在(http://www.panan.gov.cn/)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10天的公示期,截至2018年12月29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安文街道壶厅西路56号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3223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30592495@qq.com
联系人:杨军 联系电话:84662984
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