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7559361300/2021-41970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19-04-28 |
《磐安县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19年4月18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7个工作日的公示,截至4月28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磐安县江滨路70号;邮编:3223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panannys@163.com
联系人:羊世银 联系电话:0579-84668639
磐安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