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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77559109857/2019-23316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磐政办〔2019〕43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9-08-01

【政策简明问答】《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19-08-01 16:38    来源:磐安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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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依据是什么?    

答:为保护河流生态环境,巩固我县河流水质,根据国家水利部、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出台的《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意见》(水电〔2018312号),省水利厅、发改委、生态环境厅、能源局下发的《浙江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浙水农电〔20191号),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金华市农村水电站生态流量分类核定与监测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出台此实施方案。    

二、小水电清理整改定义是什么?

答:小水电清理整改是根据长江经济带环境保护的要求,对小水电行业存在的审批和验收手续不完善、河道减脱流等相关问题,通过综合评估、一站一策等一系列措施的整改,完善审批和验收手续,改变河道减脱流现状,提升河道形象和生态功能。

三、小水电清理整改目标是什么?    

答:根据省里规定,在2020年8月30日前,按照综合评估结果和一站一策方案的整改措施,完成我县45座电站整改和6座电站退出的小水电整改销号任务。每座电站按核定流量进行生态放水,并实行多种方式的实时监控监测。

四、需要落实哪些主体责任?如何落实?

答:1.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府办分管副主任、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副组长,县相关部门、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综合协调。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日常工作,组织好小水电排查摸底、项目合规性核查、综合评估、督促指导业主抓好整改等工作。

3.各相关部门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开展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并负责办理水资源认证(取水许可),牵头生态流量核定和监测管理。指导工程安全鉴定和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建设,协助竣工验收。县发改局负责办理立项审批(核准)、竣工验收。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提出水电站分类整改环保要求、规划环评、项目环评、环保验收,参与核定生态流量。县财政局负责筹集和落实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相关经费。县供电公司负责做好水电站优化调度,配合做好关停退出相关工作。相关乡镇(街道)要根据小水电清理整改领导小组的计划安排,负责做好本乡镇(街道)辖区所涉及电站退出、整改的具体工作。

五、“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有哪些政策保障?    

答:1.机制保障。将小水电清理整改纳入县五水共治工作内容和相关部门、乡镇(街道)的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县纪委监委、督考办要加强以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进展缓慢或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进行通报批评、公开约谈;对情节严重的,要严肃追责到底。

2.资金保障。县财政部门积极筹集和落实专项资金,保障水电站综合评估、一站一策方案编制等工作经费,保障水电站合法退出、拦河坝拆除、取水口封堵、生态流量监测设施及管理平台建设等资金。

解读机关:磐安县农业农村局 咨询方式:13706791046

 

                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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