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于2019年 9月5日在(http://www.panan.gov.cn/)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 7天的公示期,截止 9月17日,我单位共计收到 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磐安县文溪南路120号407办公室;邮编:3223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县协同网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邮箱。
联系人:周小鹏 联系电话:0579-84660906
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