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老城区上宅、中宅、后田畈区块住人危房和住房特困户改造实施办法》于2019年12月19日在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anan.gov.cn/)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7天的公示期,截止12月27日,共收到 5条反馈意见, 相关意见均已采纳。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磐安县花月路211号建设大厦4楼县建设局办公室,邮编:3223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paxczfwzsbgs@163.com。
联系人:周黎阳 联系电话:0579-84669269
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