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753019398W/2021-41539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县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0-12-28 |
关于《磐安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确保县政府及办公室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与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相一致,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0〕275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我县对1991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anan.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磐安县安文街道溪文村安里磐安县司法局,邮编:3223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523708936@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8日。
联系人:孔丽丹 联系电话:0579-84666365
磐安县司法局
2020年12月28日
磐安县2020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