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文化文艺精品和文化文艺人才扶持奖励办法》于2020年9月11日在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an.gov.cn/)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7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截止9月21日,我单位共计收到 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中共磐安县委宣传部;邮编:3223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601951366@qq.com
联系人:杨建亮 联系电话:13857948190
中共磐安县委宣传部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