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753019398W/2021-41781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县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1-01-09 |
《磐安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于2020年12月28日在(http://www.panan.gov.cn/art/2020/12/28/art_1229420627_3802808.html)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7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截至1月8日,我单位共计收到 0条反馈意见。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磐安县安文街道溪文村安里磐安县司法局,邮编:3223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523708936@qq.com。
联系人:孔丽丹 联系电话:0579-84666365
磐安县司法局
2021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