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省政府办公厅有关通知要求,在2020年度磐安县各乡镇街道、政府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基础上编制。报告内容包括2020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夯实基础,高质量推进主动公开。
1.突出重点,深入推进政务五公开。一是推进决策公开。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机制建设,及时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2020年,全县各部门均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决策和意见采纳情况。二是推进执行公开。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制度,统一发布28个执法部门主体信息、执法职责及程序、执法依据及自由裁量、执法年报等信息,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督查和审计作用,进一步跟踪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定期公告疫情防控、就业创业政策落实、科技创新重大政策落实、民办教育发展审计等民生审计项目的开展情况,及时公开半年度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推动各项工作问题及整改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三是推进管理公开。继续推行权责清单公开和动态调整机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通过“财政资金”专栏,发布全县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财政专项资金、政府债务信息、项目绩效评价、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等财政资金信息。四是推进服务公开。坚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深度融合,通过线上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和线下办事服务大厅全面准确公开2545个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深化“一件事”“网购式”公开办事模式,全流程公开办事指南、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信息。持续为企业提供高效精准的政策“一站式”公开服务。落实做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通过服务热线回访、短信评价、网上评价等方式优化服务提高好评度和满意率。五是推进结果公开。建立健全政府重点工作定期发布机制,围绕政府工作报告、民生实事等重点工作,按季度公开主要举措、职责分工、年度目标、进展情况等信息。规范发布统计数据,并同步做好数据解读。发布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工业、投资、房地产、旅游、财政、教育、民政福利、能源等共12大类统计数据信息。
2.聚焦热点,全方位解读政策回应关切。一是围绕疫情防控、“六稳”“六保”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打造“专题专刊”,权威公开疫情信息,快速、权威、准确解读防控政策和疫情数据,精准回应医疗救助、居民生活保障、防疫科普、经济社会秩序恢复等重大关切。助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六稳”“六保”专栏。全面阐释各项政策举措、执行情况及其效果,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释放积极信号。二是着力提高政策解读可读性和传播力。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每个都配有图片解读。三是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督办、评估的闭环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在县长信箱、政风行风热线等原有基础上,主动了解群众需求,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务会议等专栏,主动赢得群众理解。
3.围绕民生,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加大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力度。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公布公共卫生、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防控措施、事态进展、处置结果等信息。二是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政务信息公开。做好《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宣传解读工作,用好涉企一站式移动服务平台,重点做好减税降费、扩大有效投资、扩大消费需求等相关政策举措信息公开,走访宣讲企业,助力增强企业发展信心。三是深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更新完善重大项目建设进展信息,增强重大建设项目信息透明度,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一张网公开、一站式查询。四是持续做好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和就业供求信息。发布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校和职业教育招生等领域信息。
(二)依法依规,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一是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指南》。对依申请公开的每个节点流程进行程序性规范,覆盖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内容。完善法律顾问全流程参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答复、应诉等各环节工作机制。二是健全依申请公开研判答复、协调会商机制。全县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8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建立县府办、法院、行政复议局和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3+X联合会商机制,研究疑难复杂案件,规制滥用信息公开申请权和缠诉、滥诉行为。
(三)多措并举,持续深化政务信息管理。一是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条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将“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流程,草拟公文时,即在发文单上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拟不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公文,依法依规说明理由,纳入公文运转流程同步流转审批。二是动态调整、及时公开权责清单,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设立政务公开示范点,对照相关国家部委编制的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结合省四级标准目录,进一步细化并扩大主动公开范围。集中公开发布26个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三是全面应用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登记、备案审查、协助审查、督促纠正全流程管理,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确定“文件名称”“文件状态”“公布日期”等查询关键词,实现规范性文件的“一库查询”。
(四)规范载体,提升平台建设数字化、集约化水平。一是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加强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配合推进依申请公开平台与上级平台的对接联通,实现依申请办理统一规范和数据共享。按要求完成“政府信息公开”设置、政府网站迁移、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等工作。二是抓实管好政务新媒体。全县各行政部门的政务新媒体全部纳入政务备案管理,完成了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和全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的备案登记。依托政务新媒体监测管理平台,建立注销、备案登记、上报、更新动态管理机制,实现信息统一推送和监管功能。强化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政民互动、政务服务等功能,持续不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推进更多优质政务信息和服务资源向移动端集聚,为企业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移动服务。
(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保障。一是高位推进,主要领导亲自抓。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各镇街、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制定全县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指导统筹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健全政府信息日常管理制度,定期报送季度年度统计报表、刊发政府公报(双月刊)、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按季度分析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情况及存在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建立政务公开钉钉群,加强日常工作指导和交流,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三是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开展政务公开智能监测,建立“日监测、周巡查、月统计、季通报”机制,严格监管政务信息发布情况。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县绩效考评体系,通过正向激励与负向激励相结合、重点工作和日常工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终考绩,压实部门责任。通过电话访问、问卷评议、网上评议等方式开展社会评价,了解社会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满意度。2020年,全县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30 | 30 | 218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99 | 减33 | 4766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430 | 减28 | 18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764 | 增192 | 213 | |
行政强制 | 86 | 减3 | 8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1 | 增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4 | 14185.58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8 | 0 | 0 | 0 | 0 | 0 | 1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6 | 0 | 0 | 0 | 0 | 0 | 1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7 | 0 | 0 | 0 | 0 | 0 | 1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
1 | 0 | 1 | 0 | 2 | 5 | 0 | 0 | 3 | 8 | 1 | 0 | 0 | 0 | 1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动力不够,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二是重大行政决策公开仍需加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三是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需持续推进,进一步细化丰富栏目页面和检索功能;四是公众参与政民互动需进一步拓宽渠道,经验推广与创新仍需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在做好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基础上,推进其他重点领域相关工作,规范和拓展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的内容和形式,探索建立覆盖政府部门、公共企事业单位和村(居)的公开事项目录体系、制度体系和平台体系。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丰富平台渠道,为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二是深化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决策范围、决策程序、决策公布、执行和管理等全过程明确工作责任,严格规范管理,提高决策透明度和科学性。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公开,草案征求意见和反馈结果公开,切实提高公众对政府决策的参与度。
三是切实抓好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系统的互通共享,开展磐安县数据开放平台建设,完善政务新媒体功能,推进政务公开渠道标准化建设,为用户精准查找获取政府信息和服务提供更便捷的渠道。
四是深化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鼓励开展广播电视问政、在线访谈、政策大讲坛等主题活动,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公民走进机关”、“网络问政、评议政务公开”等活动,切实增进政民交流互动。
六、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