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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 年关将至,莫入网络赌博陷阱!

信息来源:县司法局 时间:2021-02-05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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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网络通信技术的不断发展,赌博活动已经从线下转移到线上借助网络技术进行,通过网络邀请、发展他人参与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与日俱增。


2020年疫情期间就发生了这样一件事



案情简介

2020年2月疫情期间,几个小伙在朋友圈看到有人发布游戏推广二维码,顺手扫描并下载了一个游戏APP,注册账号并向账号内充值了游戏币,参与各种“游戏”进行赌博。后来发现将自己游戏账号生成的二维码发送给其他朋友,别人通过这个二维码将游戏下载下来并充值进行赌博就会获得佣金,这些人就是其直属下线,直属下线再发展的下线如果充值赌博,其也会有佣金。短短一两个月,这几个小伙就从中获利几万元至十几万元不等。近日,这几人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依法提起公诉。

指控事实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2月至3月间,被告人王某、莘某、蔡某以营利为目的,在明知“八戒棋牌 APP”系赌博应用程序的情况下,在参与赌博的同时通过分享本人在八戒棋牌内的专属二维码等方式,帮助该赌博应用程序推广、发展下线,并通过从玩家充值参赌的赌资中获取回扣方式营利。期间,三人共发展直接下线十余人,发展其他下线二十余人,从中获利几万元至十几万元不等。


法院判决

构成开设赌场罪!

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结合其犯罪事实、情节、性质、认罪悔罪态度等,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以开设赌场罪判处三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至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不等刑罚,并处罚金十五万元至二万元不等罚金,并没收违法所得十七万余元上缴国库。

法官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办理跨境赌博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

明知是赌博网站、应用程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开设赌场罪的共犯论处:

1. 为赌博网站、应用程序提供软件开发、技术支持、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广告投放、 会员发展、资金支付结算等服务的;2.为赌博网站、应用程序担任代理并发展玩家、会员、下线的。

本案三被告人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APP应用程序推广、发展下线,其行为均构成开设赌场罪。

法官提醒

年关将至,又适逢疫情易爆发时期,广大群众更要认清网络赌博的本质和危害,筑牢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自觉抵制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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