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磐安县“珍爱生命、远离车祸”道路交通安全大会战实施方案》下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
磐安县2021年度“珍爱生命、远离车祸”
道路交通安全大会战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全力防范化解道路交通领域风险隐患,决定于 2021 年在全县继续开展“珍爱生命、远离车祸”道路交通安全大会战,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发展理念,对标对表建设“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构建“党政主导、部门协调、社会联动、群众参与”的县域道路交通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工作目标
紧盯“减量控大”目标,2021 年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全口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 10% 以上,力争下降15%以上,确保安全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比前两年平均数下降20%,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工作措施
(一)综合治理
1.完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实行县领导月点评工作机制,完善“路长制”,刚性落实联合会商机制、亡人事故领导到场制和事故分析研判制、通报制、责任倒查制。
2.完善隐患闭环管控机制。推进“一隐患三推送”工作机制,实行隐患“发现、交办、整改、督查、销号”全过程闭环管控,加强经费保障,最大限度消除存量隐患。
3.压实乡镇(街道)交通安全治理责任。“远学瓜沥,近学南马”,全面压实乡镇(街道)、村(社)道路隐患治理的责任和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的属地责任,列入“基层党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乡镇(街道)建设和平安考核。建立滚动挂牌整治、摘牌机制,完成新渥街道市级重点乡镇(街道)整治。
4.全力推进“平安交通年”建设。深入开展道路货运、客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持续实施生命防护工程,提升农村道路安全基础保障水平。
1.“铁拳整治”危化品运输安全隐患。从严落实危险化学品运输九条严管措施,加强异地经营危险车辆排查和过境危险运输车辆监管。
2.强化客运车辆安全管控。对公路客运、旅游客运、校车等实行隐患动态清零,加快推动全县“营转非”大客车报废淘汰。
3.狠抓货运源头企业监管。压实货运源头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动态公布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名单,对砂石场、商砼公司、物流企业等重点货源地全面实行出场称重。
4.强化运输企业管理。全面压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完成1家市级重点道路运输企业挂牌治理。
5.严把车辆、从业人员准入关。加强运输行业安全监管,严把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车辆准入关。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源头管理。对工程运输车辆、驾驶员实施公司化管理。
6.加强“两外”车辆管理。做好外省籍驾驶员信息收集,建立外省籍大型客、货车数据库。
(三)科技治理
1.依托交管指挥平台建设提升智慧交通水平。加强科技对县域道路交通安全和治堵支撑力度,整合各部门数据和资源,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智能化水平。
2.加强信息化建设。根据数字化改革要求,对县域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机制进行全方位、系统性重塑,推动公安交警情指行一体化现代警务机制改革。
3.提升科技对交通管理的支撑力。完善“乡村大脑”山区道路车辆管控系统,构建科技化的道路安全防控体系。推广运用发光斑马线、电子劝导员等新科技安防设施。
4.深度开展数据分析研判。提升一体化平台功能,加强对重点车、重点人、重点路分析研判,及时动态发布预警。
5.精密智控精准打击。借助交管一体化信息平台,定期分析车辆数据,成立合成作战专班,精准打击易肇事肇祸重点违法行为。
(四)专项治理
1.强势推进“路口革命”。滚动排查治理路口、开口安全隐患,提升路口、开口安全水平,开展“一案三查”,推动路口隐患闭环治理。
2.完善农村道路安全设施。加大对穿镇穿村、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公路隧道、桥梁等危险路段整治,开展农村道路“五个一”工程。持续推进道路亮化工程。
3.挂牌治理事故多发点段。完成4处市级隐患治理。挂牌一批县级隐患和亡人交通事故多发重点道路。常态化滚动排查、整治道路隐患。
4.加强施工道路安全管理。落实施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完善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规范“施前审批、施中监督”。
5.开展路域环境整治。开展路域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拆除建筑控制区内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完善交通标志标线,持续清理整治违法占道经营。
1.加强“两站两员”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农村“两站两员” 工作,保障人员经费投入,加强劝导员岗前培训,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纳入基层治理“四个平台”建设。
2.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网格体系。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心下移,构建县、乡镇(街道)、村(居)三级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体系。
3.开展“无交通事故村”创建。以近3年发生亡人事故村和事故多发村为重点全面开展“无交通事故村”创建,无亡人交通事故村同比增加10%以上。
4.深化警保合作。继续开展与车辆保险行业的“警保合作” 项目,合力推动“降警情”。
1.贯彻落实“两个条例”。贯彻《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公路条例》,规范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保障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2.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打击酒驾毒驾、“三超一疲劳”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3.开展事故深度调查。对较大事故、有影响的伤亡事故以及工程车交通事故依法开展深度调查。
4.强化联合执法。公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行业、工程运输行业、非法营运等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查处货运车辆非法改装和严重超载,对超载超限违法落实“一超四罚”。
(七)文明素质提升
1.开展交通安全素养提升三年行动。巩固示范文明县城和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加强传统媒体平台和新媒体矩阵建设,持续深化“大教育”“大曝光”“大警示”和“文明出行”公益行动。
2.开展精准宣传教育。开展“百警进千企、进万家”活动, 建立企业交通安全管理“三机制”,持续开展“无违法、无事故” 企业创建。实现农村中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全覆盖,深入开展“电动车头盔100%”行动。
3.打造“党建+宣传”工作品牌。组织交通安全宣传系列党日活动,发挥党员示范带头作用,建立重点人群交通安全宣教一对多帮扶机制。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发动志愿者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劝导。
4.全面营造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氛围。打造党政主导的大宣传格局,将交通安全宣传纳入示范创建、行业评比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实体化运作,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大会战工作。
(二)强化系统观念。树立“一盘棋”思想,增强大局意识, 齐抓共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对各乡镇(街道)综合考核和平安综治考核。
(三)强化法治思维。坚持依法治理,用好用足法律手段,加大对隐患突出企业的惩处力度,开展“一创一治”系列行动, 打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四)坚持强基导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重心下移,夯实乡镇(街道)、村(居)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基础。
(五)严肃责任追究。强化大会战督导检查,项目化、责任化、清单化推进大会战各项工作措施落地生效。对工作失职、渎职和不担当不作为的情况,依法依规落实责任追究。
附件:1.2021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大会战项目责任清单
2.2021年县级挂牌隐患点段整治清单
3.2021年交通安全大会战整治清单
附件 1
2021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大会战项目责任清单
序 号 | 措 施 | 项目 | 具体内容 | 完成 时间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1 | 综
合
治
理 | 实行县领导月点评制 | 分管安全生产、公安和交通的县领导轮流每月对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大会战工作进行通报点评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 每月 | 县道安办 | 县应急管理局 县公安局 县交通运输局 |
2 | 固化综合治理工作机制 | 建立“四级路长制”,进一步完善“路长制”督查考核机制。 | 5月底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公安局 | |
3 | 亡人事故乡镇(街道)主要领导24小时内赶赴事故现场,及时治理事故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县级公安部门每月开展事故分析研判制,向县、乡镇(街道)政府通报事故情况。 | 4月底 | 县公安局 | 县应急管理局 县交通运输局 各乡镇(街道) | ||
4 | 深化责任倒查制,对运输企业存在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或者职能部门监管不履职的,依法追究责任。 | 4月底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公安局 县建设局 县应急管理局 | ||
5 | 每月召集公安、交通运输、应急、建设等部门会商大会战推进工作。完善隐患闭环管控机制全面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隐患“发现、交办、整改、督查、销号”全过程闭环管控工作机制,落实经费保障,压实部门责任,最大限度消除隐患存量。 | 5月底 | 县道安办 | 县应急管理局 县公安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建设局 | ||
6 | “远学瓜沥,近学南马”,压实乡镇(街道)交通安全治理责任 | 县委、县政府将乡镇(街道)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平安考核。 | 4月底 | 县委政法委 | 县公安局 | |
7 | 完成1个市级亡人事故多发重点乡镇(街道)道路交通安全挂牌治理,对死亡人数超过上一年度或发生较大事故的乡镇(街道)滚动挂牌整治。列入重点整治的乡镇(街道)工作措施不力,2021年全口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降幅低于20%或发生较大事故的,不予摘牌。市级挂牌整治乡镇(街道)3月底前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治理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和责任分工。 | 3月底 | 县道安办 | 县公安局 各乡镇(街道) | ||
8 | 全面排查其他2020 年发生过亡人交通事故的穿镇穿村道路,列出隐患清单,年底前完成治理。深入开展道路货运、客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持续推进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提升农村道路安全基础保障水平。 | 12月底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公安局 |
序 号 | 措 施 | 项目 | 具体内容 | 完成 时间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9 | 源
头
治
理 | 严管危化品运输车辆 | 加强异地经营危险车辆排查和过境危险运输车辆监管。开展1次以上危化品道路运输泄漏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 12月底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公安局 县应急管理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卫健局 县消防救援大队 |
10 | “两客一危”车辆隐 患动态清零 | 对“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动态清零。 | 12月底 | 县公安局 | 县交通运输局 | |
11 | 强化客运车辆安全管理 | 完善客运数字化监测监管系统,加强对长途和农村客运的重点监管,逐一排查评估旅游包车、站立式城乡公交车等客运班线,达不到安全运行要求的,全面退出市场。推进农村客运班车联网联控。2021年底前淘汰全部“营转非”大客车。 | 12月底 | 县交通运输局 县文广旅游局 | 县公安局 县财政局 | |
12 | 狠抓货运源头企业监管 | 压实货运源头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动态公布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名单,对砂石场、水泥厂、码头、货场、物流企业等重点货源地加强安全监管,全面实行货源单位称重出场。 | 6月底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市场监管局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建设局 县公安局 | |
13 | 强化运输企业源头管控 | 全面压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对问题较多, 主体责任不落实的实现挂牌整治,完成1家市级挂牌治理重点运输企业的治理,3月底前挂牌企业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每月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改,交通运输、公安等职能部门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的联合检查。治理成效不明显的不予摘牌。 | 12月底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公安局 | |
14 | 对货物运输企业发生亡人事故和严重交通违法情况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对违法多发、事故高发运输企业挂牌整治。每季度,公安交警部门向行业主管部门通报企业道路交通安全指数、排名情况。全面压实滴滴等网约车平台的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建立死亡事故、严重交通违法通报制。 | 每月 | 县公安局 县交通运输局 | 县应急管理局 县建设局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序 号 | 措 施 | 项目 | 具体内容 | 完成 时间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15 | 源
头
治
理 | 严把车辆、从业人员准入关 | 严格落实违法记分满分驾驶员再教育与培训考试,建立健全营运客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毒驾人员排查禁入机制,道路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资格核查和聘用管理,严把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准入关。严禁“大吨小标”货车上牌。 | 6月底 | 县公安局 | 县交通运输局 |
16 | 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准入、一致性监管,依法查处生产、销售未获3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严禁生产、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依法追究生产、销售企业违法责任。 | 12月底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公安局 | ||
17 | 对工程运输实施公司化运营管理,推动行业自律管理。 | 6月底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公安局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县建设局 | ||
18 | 建立健全外卖、快递等行业协会自律管理机制。确保头盔佩戴率100%,闯红灯等严重违法行为下降50%。 | 6月底 | 县委政法委 | 县公安局 县市场监管局 | ||
19 | 加强两外车辆管理 | 做好外省籍驾驶员信息收集,建立外省籍大型客、货车数据库。推广非法营运车辆监管系统,加强两外车辆信息研判,严厉查处打击“营转非”大客车等非法营运。依法打击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 | 6月底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公安局 | |
20 | 科
技
治
理 | 依托交管指挥平台建设提升智慧交通水平 | 充分利用交管指挥平台,融合各部门业务数据和资源,加强科技对县域道路交通安全和治堵支撑力度。 | 12月底 | 县公安局 | 县大数据发展中心 |
21 | 发挥雪亮工程等作用,提升交警一体化平台项目中现有应用的功能和效率,全面提升科技服务基层的技术含量。推动公安交警情指行一体化改革。 | 12月底 | 县公安局 | |||
22 | 提升科技对交通管理的支撑 | 推动信号灯路口电子警察全覆盖,推广人行横道不按规定让行、违法变道抓拍系统。推广运用发光斑马线、电子劝导员等新科技安防设施。 | 12月底 | 县公安局 | 县交通运输局 县财政局 县人保公司 | |
23 | 深度开展数据分析研判,精密智控精准打击 | 提升公安交警一体化平台,加强对重点车辆、重点人员和重点路段分析研判,及时动态发布预警。针对数据研判出的重点对象进行实时管控和精准打击。探索通过人脸识别、视频分析等技术,精准打击易肇事肇祸重点违法和电动车、行人交通违法。 | 3月底 | 县公安局 | 县交通运输局 |
序 号 | 措 施 | 项目 | 具体内容 | 完成 时间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24 | 专
项
治
理 | 强势推进“路口革命” | 各乡镇(街道)全面排查治理路口、开口隐患,对近3年来发生亡人事故或发生5起以上事故的路口、开口、点位落实分级挂牌治理。对3处市级挂牌路口、开口进行整治,10月底前完成治理。公安交警部门常态化落实事故结果导向的“一案三查”工作,及时将隐患情况通报给相关部门。 | 10月底 | 县道安办 | 县交通运输局 县建设局 县公安局 县财政局 各乡镇(街道) |
25 | 挂牌治理事故多发点 段、重点整治路段 | 3月底前完成安全评估,10月底前完成挂牌督办的4处市级隐患治理。以结果为导向,全县挂牌治理一批事故多发的县级隐患,明确整治目标、期限和责任人,扎实推进整改提升。对挂牌的市级亡人事故多发重点路段进行整治,10月底前完成整治。 | 10月底 | 县交通运输局 县建设局 | 县公安局 | |
26 | 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设施 | 国省道2.5米、农村公路4米以上落差路段安保设施全覆盖。完善农村道路标志、标线。全面实施农村道路开口“五个一”工程(增设“一减速丘、一停让设施、一警示柱、一凸面镜、一爆闪警示灯”等安全设施)。国省道、重要县乡道,穿镇穿村、事故多发路段安装路灯,推进道路亮化工程。完成2020年发生亡人事故的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隐患整治。 | 10月底 | 县交通运输局 县建设局 各乡镇(街道) | 县公安局 | |
27 | 加强施工道路安全管理 | 落实施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规范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确保安防费用足额使用,完善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对进出施工现场的车、人确定专人维护。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规范“施前审批、施中监督”。 | 12月底 | 县交通运输局 县建设局 | 县公安局 | |
28 | 开展路域环境整治 | 开展路域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封闭未经批准、未按规定开设的平交口。持续清理整治违法占道经营。 | 10月底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县交通运输局 各乡镇(街道) | 县公安局 | |
29 | 基 层 治 理 | 加强“两站两员”队伍建设 | 深入推进农村“两站两员”工作,保障人员经费投入,加强劝导员岗前培训,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纳入基层治理“四个平台”建设。国、省、县道沿线村庄每天安排不少于1名劝导员参与交通安全劝导。 | 6月底 | 县委政法委 | 县公安局 |
30 | 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网格体系 |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决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心下移,构建县、乡(镇)、村(居)三级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体系。 | 12月底 | 县安委会 | 县公安局 县应急管理局 |
序 号 | 措 施 | 项目 | 具体内容 | 完成 时间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31 | 基 层 治 理 | 开展“ 无交通事故村”创建 | 以近3年发生亡人事故和事故多发村为重点,开展“无交通事故村” 创建,无亡人交通事故村增加10%以上。 | 10月底 | 县委政法委 | 县公安局 |
32 | 深化警保合作 | 深化劝导员全面提质、进村进企交通宣传、货运企业风险管控、交通设施完善升级、合力推动“降警情”等5大“警保合作”项目。农村保险理赔员参与交通安全宣传劝导。 | 12月底 | 县公安局 | 县人保公司 | |
33 | 依
法
治
理 | 贯彻落实《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 依法保障电动自行车通行条件,将非机动车道建设纳入城市综合交通专项规划。 | 6月底 | 县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 县公安局 县建设局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34 | 鼓励、引导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投保第三者强制险。依法查处无牌、套牌和改变技术参数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提升合格电动自行车数量。 | 12月底 | 县公安局 | 县人保公司 | ||
35 | 依法打击违规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行为。 | 12月底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公安局 | ||
36 | 贯彻落实《浙江省 公路条例》 | 农村公路建设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定期对公路技术状态开展检测和评定,保证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 12月底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公安局 | |
37 | 严格依法行政 | 依法打击酒驾毒驾、“三超一疲劳”、违法载人等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持续加强电动自行车等“三小车”安全管理,依法查处电动车违法载人等重点违法,电动车头盔佩戴率和守法率城市道路达到95%以上,农村道路80%以上。 | 12月底 | 县公安局 | 县交通运输局 | |
38 | 开展事故深度调查 | 对较大交通事故、有影响的伤亡事故以及工程车交通事故依法开展深度调查。 | 12月底 | 县公安局 县应急管理局 | 县交通运输局 | |
39 | 强化联合执法力度 | 交通运输、公安、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行业、工程运输行业等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查处货运车辆非法改装和“百吨王”,对超载超限违法落实“一超四罚”。依法查处非法营运、违规经营行为。 | 12月底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公安局 县应急管理局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县市场监管局 |
序 号 | 措 施 | 项目 | 具体内容 | 完成 时间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40 | 文
明
素
养
提
升 | 开展交通安全素养三年提升行动 | 深化“大教育”“大警示”“大曝光”和“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一盔一带”“礼让斑马线”等主题宣传。持续深化“文明出行” 公益行动。落实新学驾驶人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实名曝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人并抄告所在工作单位和企业。 | 12月底 | 县公安局 县文明办 | 县纪委监委 县教育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融媒体中心 |
41 | 开展精准宣传教育 | 加强重点人群宣传教育,及时推送重点人员信息,加强农村“一老一小”及务工人员重点群体针对性宣传教育,对农村中老年人宣传教育全覆盖。 | 12月底 | 县公安局 | 县委宣传部 县教育局 | |
42 | 持续开展“百警进千企、进万家”,每周进规上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宣讲。以“七个一”(一册、一责、一课、一室、一栏、一牌、一承诺) 为标准,每周进农村开展面对面交通安全宣传。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企业“三机制”(门岗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自律管理机制),每个乡镇(街道)完成1个以上“无违法、无事故”企业创建。 | 12月底 | 县公安局 | 县应急管理局 县人保公司 | ||
43 | 打造“ 党建+ 宣传” 工作品牌 | 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系列党日活动,“进村入户话家常、进校上课谈安全”。发挥党员示范带头作用,针对重点人群建立交通安全宣教一对多的帮扶机制。 | 12月底 | 县道安办 | 县委政法委 县委宣传部 县委组织部 | |
44 | 全面营造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 打造党政主导的大宣传格局,全面落实乡镇(街道)宣传属地责任,将交通安全宣传纳入示范创建、行业评比等工作。继续加强平安类组织建设,发动志愿者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和交通安全宣教。 | 12月底 | 县公安局 县文明办 | 县交通运输局 县应急管理局 团县委 | |
45 | 工
作
要
求 | 加强组织领导 | 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实体化运作,成立专班;落实经费保障,统筹推进大会战各项工作措施。大会战工作列入县综合考核。 | 3月底 | 县道安办 | 县公安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县建设局 县财政局 |
46 | 强化系统观念 | 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平安磐安”建设。 | 3月底 | 县委政法委 | 县公安局 | |
47 |
严肃责任追究 | 每月开展大会战督导检查。对亡人事故继续高发或发生较大事故的乡镇(街道)、运输企业进行专项督导、整顿。对相关职能部门失职、渎职和不担当不作为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 12月底 | 县委政法委 县安委办 县道安办 | 县纪委监委 县公安局 |
序号 | 乡镇(街道) | 隐患点 |
1 | 安文街道 | G351国道152KM墨林隧道路段 |
2 | 尖山镇 | 磐新线23KM自然村村口 |
3 | 磐新线41KM+400M路段 | |
4 | 玉山镇 | 磐新线31KM铁店村路段 |
5 | 怀万线42KM蓝莓基地路段 |
序号 | 乡镇(街道) | 隐患点 |
1 | 安文街道 | 新市路与三保路交叉路口 |
2 | 诸永连接线云山溪谷路口 | |
3 | 新渥街道 | 磐缙线16KM+100M与学前路路口 |
4 | 磐缙线15KM+300M仰头路口至18KM+200M马讨山路口 | |
5 | 盘峰乡 | 40连接线4KM+850M榉溪村出口 |
6 | 40连接线5KM+100M路段 | |
7 | 40连接线5KM+800M路段 | |
8 | 方前镇 | 维方线16KM+800M路段 |
9 | 尖山镇 | 尖山镇张斯村村口 |
10 | 磐新线35KM+700M路段 |
序号 | 乡镇(街道) | 隐患点 |
1 | 安文街道 | 新市路与三保路交叉路口 |
2 | 诸永连接线云山溪谷路口 | |
3 | 新渥街道 | 磐缙线16KM+100M与学前路路口 |
4 | 磐缙线15KM+300M仰头路口至18KM+200M马讨山路口 | |
5 | 盘峰乡 | 40连接线4KM+850M榉溪村出口 |
6 | 40连接线5KM+100M路段 | |
7 | 40连接线5KM+800M路段 | |
8 | 方前镇 | 维方线16KM+800M路段 |
9 | 尖山镇 | 尖山镇张斯村村口 |
10 | 磐新线35KM+700M路段 |
序号 | 乡镇(街道) | 隐患点 |
1 | 安文街道 | 新市路与三保路交叉路口 |
2 | 诸永连接线云山溪谷路口 | |
3 | 新渥街道 | 磐缙线16KM+100M与学前路路口 |
4 | 磐缙线15KM+300M仰头路口至18KM+200M马讨山路口 | |
5 | 盘峰乡 | 40连接线4KM+850M榉溪村出口 |
6 | 40连接线5KM+100M路段 | |
7 | 40连接线5KM+800M路段 | |
8 | 方前镇 | 维方线16KM+800M路段 |
9 | 尖山镇 | 尖山镇张斯村村口 |
10 | 磐新线35KM+700M路段 |
序号 | 乡镇(街道) | 隐患点 |
1 | 安文街道 | 新市路与三保路交叉路口 |
2 | 诸永连接线云山溪谷路口 | |
3 | 新渥街道 | 磐缙线16KM+100M与学前路路口 |
4 | 磐缙线15KM+300M仰头路口至18KM+200M马讨山路口 | |
5 | 盘峰乡 | 40连接线4KM+850M榉溪村出口 |
6 | 40连接线5KM+100M路段 | |
7 | 40连接线5KM+800M路段 | |
8 | 方前镇 | 维方线16KM+800M路段 |
9 | 尖山镇 | 尖山镇张斯村村口 |
10 | 磐新线35KM+700M路段 |
序号 | 乡镇(街道) | 隐患点 |
1 | 安文街道 | 新市路与三保路交叉路口 |
2 | 诸永连接线云山溪谷路口 | |
3 | 新渥街道 | 磐缙线16KM+100M与学前路路口 |
4 | 磐缙线15KM+300M仰头路口至18KM+200M马讨山路口 | |
5 | 盘峰乡 | 40连接线4KM+850M榉溪村出口 |
6 | 40连接线5KM+100M路段 | |
7 | 40连接线5KM+800M路段 | |
8 | 方前镇 | 维方线16KM+800M路段 |
9 | 尖山镇 | 尖山镇张斯村村口 |
10 | 磐新线35KM+700M路段 |
附件2
2021年县级挂牌隐患点整治清单
序号 | 乡镇(街道) | 隐患点 |
1 | 安文街道 | 新市路与三保路交叉路口 |
2 | 诸永连接线云山溪谷路口 | |
3 | 新渥街道 | 磐缙线16KM+100M与学前路路口 |
4 | 磐缙线15KM+300M仰头路口至18KM+200M马讨山路口 | |
5 | 盘峰乡 | 40连接线4KM+850M榉溪村出口 |
6 | 40连接线5KM+100M路段 | |
7 | 40连接线5KM+800M路段 | |
8 | 方前镇 | 维方线16KM+800M路段 |
9 | 尖山镇 | 尖山镇张斯村村口 |
10 | 磐新线35KM+700M路段 |
附件3
2021年道路交通安全大会战整治清单
序号 | 乡镇(街道) | 隐患点 |
1 | 安文街道 | 新市路与三保路交叉路口 |
2 | 诸永连接线云山溪谷路口 | |
3 | 新渥街道 | 磐缙线16KM+100M与学前路路口 |
4 | 磐缙线15KM+300M仰头路口至18KM+200M马讨山路口 | |
5 | 盘峰乡 | 40连接线4KM+850M榉溪村出口 |
6 | 40连接线5KM+100M路段 | |
7 | 40连接线5KM+800M路段 | |
8 | 方前镇 | 维方线16KM+800M路段 |
9 | 尖山镇 | 尖山镇张斯村村口 |
10 | 磐新线35KM+700M路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