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7559109857/2021-52296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磐政〔2021〕83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磐安县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1-09-22 |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本县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和监督,提升交易效率,促进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择优原则,推进国家对建设工程领域的“放管服”改革,促进工程招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现对《磐安县招投标管理办法》修改为《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三、主要内容
《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共35条,分为五章:总则、范围和规模标准、交易程序、监督管理、附则。
第一章“总则”。主要明确《办法》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和公共资源、公共资源交易的定义、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等内容。
第二章“范围和规模标准”。主要明确纳入公共资源交易的项目范围、项目应进必进等内容。
第三章“交易程序”。主要规定交易申请、文件备案、公告邀请、资格审查、集中交易、交易确认、合同备案、小额工程的交易程序和评标办法等内容。
第四章“监督管理”。主要明确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投诉的程序、标后的监督管理等内容。
第五章“附则”。主要明确数量表述、文件废止情况。
四、其他
解读机关:磐安县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咨询方式:84665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