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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7002605003X/2022-38696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 2022-01-14

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14 15:08    来源: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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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撰写了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重点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内容逐一报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由“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县级部门信息公开-县)”发布。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地址:磐安县安文街道花月路211号;邮编:322300;电话:0579-84661379)。

(一)主动公开

2021年,我局认真履行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严格执行《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通过磐安政府门户网站依法公开建设局政务信息105条次,其中包括规划计划6条,重点领域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优化依申请工作流程。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依申请公开责任主体和规范答复标准坚持以“答复及时、内容完整、格式规范”为标准,注重与申请人积极解释沟通,精准了解相关诉求,提高便民服务水平;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力量,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推动各单位法律顾问全流程参与依申请公开工作。2021年,共收到自然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5条,均依法按时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始终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原则,并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按照“谁制发、谁提出,谁审查、谁办理,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加强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部门预算和上一年度部门决算,按要求规范做好干部人事信息发布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公正、公平、便民”原则,采用常年公开、定期公开、不定期公开、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等方式及时公布更新我局日常工作重点、市民关心的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信息,确保信息公开高效及时透明,切实推进局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专栏建设。落实专人每天查阅对外工作邮箱,定期清理邮件,及时处理咨询、投诉信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五)监督保障

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按照省、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落实规范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管理制度,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加强主动公开。同时,积极接受社会公开监督,通过电话访问、问卷评议、网上评议等方式开展社会评价,了解社会公众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满意度。2021年,全局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5.2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1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按要求完成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但在完善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及时性等方面,距上级要求还有差距。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本局的工作重要内容,认真抓好抓落实,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进一步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的梳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办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政府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