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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7743486582D/2022-3871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盘峰乡 生成日期: 2022-01-15

2021年盘峰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15 11:58    来源:磐安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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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盘峰乡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由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乡镇政府信息公开-盘峰乡发布。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盘峰乡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0579-8461800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盘峰乡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部署,全面落实《条例》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社会公众需求,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

盘峰乡人民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职能、政策文件、人事任免、财务信息、规划计划、公告公示、重点项目、部门动态等。截止20211231日,盘峰乡人民政府在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08条,发布工作动态186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1年度,盘峰乡未发生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有关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案,也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盘峰乡深化落实《条例》,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着眼于促进政府公开、有效施政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力度,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为充实工作力量,明确一名副乡长具体指导、监督全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按职责要求分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党政办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做好政府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盘峰乡进一步完善了拟文、审核、发布等程序,使公文进入审签程序时就明确该公文信息可否公开,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 

(四)平台建设。

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盘峰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从以下两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信息化手段,集思广益。群众既可以从盘峰乡政府门户网站查阅和下载有关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也可在盘峰发布”公众号了解部分工作详细动态。二是自媒体平台,深钻细研。不断完善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栏目的信息公开模式,发布近期开展的工作、活动及重要精神传达,让盘峰乡的工作动态更加高效便捷地在受众面前呈现。

(五)监督保障。

盘峰乡将政府信息公开及网站建设纳入绩效管理,实行量化考核,加强日常督查力度,强化网络在线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完成进度,公开内容是否符合规定、全面具体、及时更新,公开形式是否符合规定等项目进行考核,每月督查通报信息公开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确保了信息发布的准确、及时、规范、完整。通过公开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对评议活动中各方提出的问题和意见,督促相关责任人整改到位,对合理可行的建议积极采纳应用。本年度盘峰乡没有发生因政务公开引发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乡严格按上级要求和相关规定认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还没有“下足绣花式功夫”的模式来开展此项工作,公开的信息质量上还有待提高;二是可公开信息量不够多,工作人员身兼数职,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信息发布内容不及时。

2022年,我乡将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让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实现机关工作的透明、公开、廉洁、高效。同时督促工作人员及时、规范公开信息,加强工作人员网络操作技术学习,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科学分类。适时举办培训班,加强业务指导、业务衔接,以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化、规范化地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也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盘峰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