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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77392082489/2022-5479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22-06-01

磐安县发改局《关于核定磐安县顺风高级中学收费标准的批复》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2-06-01 14:58    来源:发改局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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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政策图解
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磐安顺风高中是我县一所民办高中,在玉山镇西坑畈原我县三中校区办学,需要制定收费标准。

二、制定依据

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 年版)、《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发改价格〔202018号)等规定

三、主要内容

顺风高中的学费和住宿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学费基准价为每生每学期8000元,住宿费基准价为每生每学期600元。学校可在学费和住宿费基准价基础上,上下浮动20%以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学费住宿费收取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四、实施时间

本收费标准自2022年秋季学期起执行。

五、适用范围

本批复适用于磐安县顺风高中。

 

磐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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