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7392082489/2022-54794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发改局 | 生成日期: | 2022-06-01 |
一、制定背景
磐安顺风高中是我县一所民办高中,在玉山镇西坑畈原我县三中校区办学,需要制定收费标准。
二、制定依据
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 年版)、《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发改价格〔2020〕18号)等规定。
三、主要内容
顺风高中的学费和住宿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学费基准价为每生每学期8000元,住宿费基准价为每生每学期600元。学校可在学费和住宿费基准价基础上,上下浮动20%以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学费住宿费收取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四、实施时间
本收费标准自2022年秋季学期起执行。
五、适用范围
本批复适用于磐安县顺风高中。
磐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