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002606583R/2022-55918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磐安分局 | 生成日期: | 2022-07-28 |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制度及其它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组织开展各相关领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及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的执法工作。
(三)负责承担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四)负责组织查处重大、复杂、新型和跨省、市、县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违法案件。负责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污染纠纷。
(五)承担生态环境执法案件立案、调查取证环节等法制初审。
(六)负责生态环境污染举报的受理、分派工作。
(七)负责开展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置和信息上报及有关应急预案修编工作。
(八)负责监督指导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系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督考工作。
(九)依法承担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事服务:
磐安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作为生态环境领域监管执法机构,提供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固(废)废处置等审批服务。
收费标准:
磐安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不提供收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