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卫技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的实施办法》于2022年6月15日在网站(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4748.html)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10天的公示期,截至2022年6月25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磐安县卫健局人事监察科,邮编:322300 ;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pawsjbgs@163.com。
联系人:吕 英 联系电话:0579-84662013
磐安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