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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77559109857/2022-5682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磐政〔2022〕84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磐安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2-09-02

【政策解读】关于《磐安县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2-09-02 14:17    来源:磐安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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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创新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优化执法资源,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根据《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公布浙江省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2年)的通知》(浙司〔2022〕7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将《磐安县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详见附件)中涉及的10个领域223项行政执法(行政处罚)事项划转至磐安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

二、出台依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各设区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方案的批复》(浙政函〔2022〕32号)、《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0年)》《浙江省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1年)》《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公布浙江省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2年)的通知》(浙司〔2022〕74号)等。

三、主要内容

《通告》分为正文及附件两个部分,正文主要明确了目录制定的目的意义、事项来源以及实施主体、实施时间等内容,附件为10个领域223项具体执法事项。

附件的事项分别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7发展改革15教育1民宗10民政7财政36人力社保9建设73水利44林业21

四、其他

解读机关:磐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咨询方式:

1.登陆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an.gov.cn/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磐安县安文街道海螺街35号(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邮编:3223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paxzhxzzfj@163.com

4.联系电话:0579-84959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