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307277251174000/2024-65079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磐安县文广旅体局 | 生成日期: | 2024-11-08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设立审核公示
磐文广旅体许告字〔2024〕004号
根据文化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名 称:磐安县无境网吧有限公司
地 址:磐安县安文街道宝龙广场6幢108号商铺
经 济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经 营 范 围:互联网上网服务
法定代表人姓名:陈聪
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当地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提出听证申请。提出听证申请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公示时限: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22日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的以下条件:
1.距中学、小学校园、幼儿园出入口最低交通行走距离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电 话:0579-84661826
受理人姓名:杨晓丹
地 址:磐安县安文街道壶厅西路133号四楼文广旅体局
邮 编:322300
磐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