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745091787X/2024-65394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生成日期: | 2024-12-16 |
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磐安县松材线虫病枯死木清理除治验收操作细则及补助资金计算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了有效防治松材线虫病,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国办明电〔2002〕5号)、《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林生发〔2022〕94号)、《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浙林绿〔2021〕7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制定了《磐安县松材线虫病枯死木清理除治验收操作细则及补助资金计算规定》。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an.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磐安县安文街道文溪南路120号,邮编:3223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日。
联系人:张志文 联系电话:17857497860
磐安县松材线虫病枯死木清理除治验收操作细则及补助资金计算规定(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