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741049194X/2024-65324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磐安县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4-12-09 |
为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助力我县招商引资、招大引强,更好发挥政府产业基金作用,拟设立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等制造领域基金1支;中医药+、生命健康等医药医疗领域基金1支,现对拟设立基金的基金管理机构进行公开征集,欢迎符合要求的基金管理机构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子基金设立要求
1.投资方向: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等制造领域;中医药+、生命健康等医药医疗领域;
2.单个子基金规模:总规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含),分期组建,首期规模5亿元;
3.基金注册地:金华市磐安县;
4.遴选机构数量:2家(制造业领域1家、医药医疗领域1家);
5.出资比例:县产业基金对单个子基金出资比例不超过总规模的20%,最高出资额不超过1亿元,且不为第一大股东。技术类、农业领域战略类项目可适当提高比例,但不超过30%。
6.管理费:投资期不高于1.5%/年,投资期按照实缴金额计算,退出期按未退出项目实际投资额不高于1%/年,延长期和清算期不收费;
7.基金存续期:子基金存续期限包括投资期、退出期等,一般不超过7年(含),其中投资期一般为3—5年,经产业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后延长期不超过2年(含);
8.基金托管行:有托管资质的本地银行。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三年以上,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3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有固定营业场所及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有一定的资金募集能力;
3.子基金管理机构应具有完善的行业研究、创业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规范的项目遴选和投资决策机制,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能够为所投资企业提供创业辅导、管理咨询等增值服务;
4.子基金管理机构及主要人员拥有良好的合规记录,具备丰富的投资管理经验和良好的管理业绩,不存在受到监管机构通报批评或处罚等问题,未有受过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
5.至少有3名具备3年(含)以上股权投资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且有3个(含)以上股权投资的成功案例;
6.子基金管理机构(普通合伙人)在子基金中的出资比例不低于子基金目标认缴总规模的1%。
(二)募资能力
子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勤勉尽责,核实各出资人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要求,是否有相应的出资能力。申请设立子基金时在提交基金申报方案的同时,须至少已经募集到拟设立子基金目标总规模的30%资金(不含政府方出资部分),并提供出资人承诺函。
(三)储备资源
有丰富、优质的相对应拟设立基金相关领域的项目储备资源,能够引进或落地磐安县的优质企业资源的基金管理机构优先。
三、申报方式
1.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24日,每天8:30—11:30、14:00—17:00,休息日除外。
2.报名及文件获取方式:
符合要求的申报机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要求中所需要的其他资质证书、报名表(附件1)”等资料,可现场提交或发送至邮箱进行报名并获取征集文件资料。现场地址:磐安县安文街道壶厅西路82号302室;邮箱地址pa_nxdb@163.com。
征集单位收到上述报名资料后,将通过邮件形式把征集文件资料发送到各报名单位邮箱。
(注:未按上述方式、要求提交资料获取文件资料的,将拒绝其申报响应。)
3.申报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下午17:00。
4.其他事项:征集公告仅是一种要约邀请行为,不构
成法律上的要约。根据征集程序择优确定基金管理机构,如未入选,不再另行通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四、咨询方式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79—84662660
地址:磐安县安文街道壶厅西路82号3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