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755915516G/2024-63645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其他 |
文件字号: | 玉政〔2024〕4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文机关: | 玉山镇 | 成文日期: | 2024-04-01 |
统一编号: | 有效性: |
玉山镇农村环境卫生和垃圾分类奖惩办法
一、 奖励办法
1. 镇环卫所对各村环境卫生及垃圾分类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并进行综合打分排名,第一、二、三、四、五名的所在村书记分别奖励600元、500元、400元、300元、200元,副主任、村监会主任分别奖励500元、400元、300元、200元、100元。所在村年度环境卫生与垃圾分类长效管理考核奖分别奖励5000元、4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
2. 积极配合镇里做好上级各类迎检准备并顺利通过上级检查的所在村书记、副主任、村监会主任酌情给予100元-500元奖励。
3. 在县里组织的每月环境卫生垃圾分类明查暗访中,被检查村庄(自然村)名次排名红榜村,所在村书记奖励2000元,副主任、村监会主任每次奖励1000元。联村干部每次奖励500元。
二、惩罚办法
1.镇里检查排名倒数第一、二、三名的所在村书记分别扣罚400元、300元、200元,副主任、村监会主任分别扣罚300元、200元、100元。
2.在县里组织的每月环境卫生垃圾分类明检查中,被检查村庄(自然村)名次靠后列为黑榜村,扣罚村书记2000元,副主任、村监委主任各1000元,联村干部扣罚500元。全年第二次检查被列为黑榜村,相关干部扣罚加倍。
三、 实施经费
本办法中涉及的奖罚实施经费,镇干部的在镇镇待遇提高20%考核奖励基金中列支;村书记、副主任、村监会主任奖罚经费在村主职干部年度报酬中列支;村年度环境卫生与垃圾分类长效管理考核奖奖励经费从县里下拨的村庄考核奖金中列支。
四、本办法于2024年4月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