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350242958L/2025-00325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磐安县卫生健康局 | 生成日期: | 2025-02-14 |
磐卫医备示〔2025〕第1号
根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国卫医政发〔2022〕33号)的要求,现对已取得《诊所备案凭证》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以信函形式反映的,以信函寄件日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2025年2月14日至2月20日。
一、医疗机构名称:磐安许国仁诊所
二、医疗机构类别:普通诊所(备案)
三、医疗机构地址:磐安县尚湖镇尚尖路34号
四、医疗机构性质:营利性
五、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六、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内科
对申请单位或以上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向磐安县卫生健康局反映。公示期间受理科室:磐安县365行政服务中心一楼C9卫健窗口,联系电话:0579-84661966。
磐安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