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753019398W/2025-00269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磐安县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5-02-05 |
送达公告(金磐政复〔2024〕67号)
杨林凡:
你不服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浙里办”平台信件(编号WX202408080ZZLGKZ1)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提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审查后向你送达了《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金磐政补〔2024〕25号)。因你逾期未补正,本机关作出《行政复议逾期未补正告知书》(金磐政复〔2024〕67号)并向你提供给磐安县人民政府的收件地址及户籍地址进行邮寄送达。因邮局反馈收件人名址有误/不详、未在收件地址且电话无法接通,邮局未能妥投并将信件退回我机关。
由于无法采用其他方式送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前往磐安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局)复议应诉科201办公室(地址:浙江省磐安县安文街道溪文村安里,联系电话:0579-84666685)领取行政复议逾期未补正告知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202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