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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7002606233K/2025-2917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5-03-24

关于磐安县助联体社会救助服务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3-24 15:27    来源:民政局     浏览次数:37

全县各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拓展和延伸社会救助服务能力,创新救助服务模式,发挥社会组织在服务中的优势,满足困难群众的实际需求,经磐安县民政局研究决定,在我县范围内开展2025年磐安县助联体救助服务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我社会救助改革创新,实现由单一物质救助向“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模式转变。不断提高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救助服务的积极性,培育能够满足以困难群众为需求的优质救助服务项目;提高困难群众对救助服务项目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动员社会组织、企业、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有需要的低收入人口提供有针对性的救助服务

二、申报主体

依法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和基金会,要求组织机构健全,财务制度完善,运行规范管理科学,按时参加年度检查且年检合格并未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评估等级3A级及以上且有专业社工人才,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库的社会组织,优先资助慈善组织申报的慈善项目。

三、项目征集范围

项目服务对象为2025年磐安县在册低保对象、低边对象、分散特困对象及监测范围内困难群体。服务类别为以下四方面:

(一)照护服务类。为服务对象开展看护照料、就医陪护、康复训练等服务。

(二)生活服务类。为服务对象开展家庭助洁、助餐助浴、居住环境改善、代购代步等服务。

(三)关爱服务类。为服务对象开展心理疏导、社会融入、资源链接等服务。

(四)能力提升类。为服务对象提供农产品代销、就业岗位推荐、就业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改善生活条件。

四、项目评选标准

申报救助服务项目要求活动实施地点在磐安县范围内,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一般为本年4月至10月,具体以合同为准)。本次计划实施救助服务项目10个,单个项目资金在3—8万元,申报项目与公益创投项目不能重复,项目实施需坚持以下原则:

(一)需求真实明确。项目需求论证需提供详细的数据证明,针对服务对象的总数、特性、需求进行具体叙述。

(二)项目成效明显。项目实施要凸显“弱有众扶”和人文关怀,受益群体明显、有效利用社会资源、项目特色鲜明;实施后能有效缓解困难群众的需求。

(三)方案经济科学。项目实施具备良好的受益群体基础,活动设计科学,进度安排合理,具有清晰目标和可衡量的成效;项目预算科学安排,能有效控制运行成本。

五、项目申报方式

(一)项目申请。申请机构申报救助服务项目请提交《项目申请书》,并于3月31日前如实填写完整的项目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报送至磐安县助联体(安文街道海螺街33号磐安县民政局一楼)。联系人:陈伊琳,电话:84662362

(二)项目初审。主办方将救助服务项目申报材料汇总后,对申请单位、项目内容及相关材料进行初审。

(三)项目评审。由社会工作领域的相关专家学者、社会服务领域的实务工作者及民政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经初审符合要求的项目按照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打分,根据评分结果最终确定入围项目,并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六、违规处理

要求申请磐安县救助服务项目的申报材料及填报的所有的内容均真实有效,并承诺在本次过程中遵守活动规则。如有违规,按以下情况处理:

(一)凡提供虚假资料及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报资格;

(二)凡已经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凡重复申报者,一律视同虚假申报,立即取消申报资格。

 

 

 

                           磐安县民政局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