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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77559109857/2025-6023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磐政办〔2025〕17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5-06-18

【政策解读】【图解】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6-18 15:46    来源:磐安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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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经磐安县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现将《通知》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就业工作决策部署,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出台了《通知》。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浙江省就业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53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通知》(金政办发〔202438号)等政策文件。

3.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

三、主要内容

《通知》共有6个方面、24条具体措施。

(一)在支持市场主体稳岗扩岗,不断扩大就业容量方面,共4条措施,包括:强化企业稳岗扩岗用工保障,引导金融机构优化稳岗扩岗信贷服务,激励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持续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

(二)在鼓励创新创业,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方面,共6条措施,包括:强化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加大对重点群体创业支持力度,健全创业培训与服务指导体系,加快创业载体平台建设,支持返乡入乡人员开展合作创业,激励科研人员投身创新创业。

(三)在多渠道挖掘岗位,完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支持体系方面,共6条措施,包括: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到中小微企业和重点领域就业,持续扩大国有企业招聘规模,稳定机关事业单位岗位供给,积极引导各类人才到城乡基层就业,大力发展和规范灵活就业,进一步强化就业帮扶力度。

(四)在加强岗位安置生活保障,兜牢就业困难群体底线方面,共2条措施,包括:加强困难人员就业援助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月550元标准,申领社会保险补贴;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失业人员,按全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

(五)在优化人力资源环境,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方面,共3条措施,包括:提高公共就业服务质效,强化人力资源服务保障,优化就业环境建设。

(六)在实施有力保障措施,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方面,共3条措施,包括:强化组织统筹领导,健全资金保障与绩效评价机制,推动政策精准直达、快速落地。

四、适用范围

磐安县行政区域范围(含金磐开发区)。

五、实施时间

《通知》自2025617日起施行。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应杨军

联系电话:0579-84668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