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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6-09-28

关于公开征集磐安县2026年智能家居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商户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9-28 16:54    来源:县经济商务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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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工作部署,促进消费市场发展,根据智能家居以旧换新工作安排,现将2026年磐安县智能家居以旧换新活动商户征集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符合相关条件的智能家居产品销售主体

二、报名时间

2026年9月28日—2026年10月30日

三、报名条件与标准

1.具备合法有效的智能家居产品经营资质,主营智能家居产品业务的销售主体,品类及补贴标准以省、市文件为准;

2.遵守税务、统计等法律法规,能够开具正规销售发票,有银行对公结算账户,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经营主体;

3.2024年以来参与磐安县消费券活动和以旧换新活动无违法违规记录,近2年内未发生过严重失信行为;

4.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函(授权期限需涵盖2026年整年),同时需具备旧品回收能力。

5.商家向属地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商品须具备国标13位商品条码;

6.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区域覆盖能力,能保证货源充足、供应及时;具备完善的送货、安装、调试、维修等售后服务体系;

7.支持并遵守本次补贴活动规则,按照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工作,接受事先垫资、过程结算,接受主办方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修改活动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活动;

8.具备可以和服务平台进行对接的能力,能安排相应工作人员做好相应台账的整理,配合相关审计;

9.接受社会各方监督,积极协调处理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相关诉求纠纷,不为个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四、报名须知

1.商户不得以任何方式套取政府补贴,包括但不限于销售不符合条件产品、非实物交易、非营业时间消费、短时间大规模集中消费等违规方式消耗补贴名额。若商户出现自行或者勾结外部人员从事此项行为的,商户应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恶意套利所获取的政府资金以及其他经济损失。

2.若本次活动出现套利行为,将对套利金额不予结算, 套利金额数额较大,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商户报名即视为自愿参加磐安县2026年智能家居以旧换新补贴活动,视为同意且承诺遵守上述规则,如违反以上承诺,经核实后视情节轻重取消活动参与资格,由相关部门按照诚信管理办法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3.确定参与活动商户需制定本店以旧换新活动方案和具体优惠措施,张贴统一标识,标明参与活动的产品及降价优惠。活动期间参与企业不得借机抬高商品价格,不得撤架畅销商品,不得搭售滞销商品。

五、报名流程

1.报名所需材料:

(1)附件1申请表(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3)门店照片(门头及内景各一张,需加盖公章);

(4)附件2承诺书(盖公章);

(5)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函(盖公章);

(6)“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打印的《信用信息报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截图(盖公章)。

2.报名方式:有意愿参加的销售主体请按要求准备上述报名材料,并将纸质材料提交磐安县经济商务局内贸科204办公室(安文街道龙山路1号)。

3.报名主体经磐安县经济商务局审核通过后参与活动。

联系电话:84660176、84501205

 

附件:1.以旧换新申请表(2026年磐安县智能家居以旧换新活动申请表.doc)

2.承诺书(承诺书.doc)

 

 

             磐安县经济商务局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