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6-05-06 |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5〕66号)、《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部分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5〕56号)及《关于印发<磐安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扶持政策>的通知》(磐农〔2024〕15号)、《关于印发<磐安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磐财农〔2024〕20号)、《关于下达 2026 年度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项目计划安排的通知》(磐农〔2026〕8号)文件精神,经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研究,拟下达2026年度中央、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公示期为2026年5月6日至 5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签署个人真实姓名。
公示受理部门:磐安县农业农村局(安文街道江滨路70号)
联系人:潘伟安 韩静萍 联系电话:0579-84882371
附件:磐安县2026年中央、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补助表.docx
磐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