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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6-04-01

磐安县卫健系统2026年度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4-01 10:11    来源:办公室(法制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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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卫生单位人才需求状况和事业发展需要,经县组织人事部门核准,磐安县卫健系统计划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及条件

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18名,具体见下表:

类别

引才单位

招聘岗位

名额

专业要求

学历

学位

其他要求(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经历)

年龄要求

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学科带头人(后备)

磐安县

人民医院

心内科

1

临床医学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需具有相应专业正高职称,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从事本专业5年以上。

18-48周岁

邱海鸯
0579-84651143

超声科

1

超声医学

口腔科

1

口腔医学

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

磐安县

中医院

康复科

1

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卢爱群
0579-84658813

精神卫生科

1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神经病学

高层次

 

磐安县

人民医院

临床医师

2

临床医学类

博士研究生


18-48周岁

邱海鸯
0579-84651143

磐安县

人民医院

临床医师

5

内科学(内分泌、肿瘤、消化)、急诊医学、重症医学、感染病学等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需具有相应专业医师执业证书和规培合格证。

具有相应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在二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从事相应学科工作3年及以上的学历放宽至全日制本科。

18-38周岁

磐安县

中医院

临床医师

1

外科学、急诊医学、重症医学

卢爱群
0579-84658813

中医师

1

中医学、中医内科学

精神卫生科

1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麻醉科

1

临床医学、麻醉学

磐安县妇幼保健院

眼视光中心

1

临床医学类(眼科学、眼视光学)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需具有相应专业医师执业证书和规培合格证。

18-38周岁

陈华杰

0579-84652283

超声科

1

超声医学

二、引进程序

引进工作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公正、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由县委人才办、县委编办、县人力社保局、县卫健局、县纪委(监察委)负责指导和监督,各医疗单位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

2.所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要求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对应)、学历(要求第一学历)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硕士研究生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3.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凡在学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或参照《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名。

5.非应届生要求取得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和规培合格证

(二)报名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20261231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人员可通过网络报名、电话报名、到引才单位现场报名等方式进行报名(报名表见附件)。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面试考核每个专业招满即止。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磐安县卫健系统人才引进报名表》2份;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其他证明材料(如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与原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荣誉证书、从业资格证等)。

报名时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人员,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原件。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资格。

(三)资格审查

引进单位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经主管部门复审后,由引进单位将资格审核结果通知报名人员。

(四)面试

通过面试,对符合招引条件的,安排岗位考核13个月。一半年组织一次,按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聘用。

(五)体检、考察、公示等工作

参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另根据行业要求,不招收色觉异常的考生。

(六)聘用

试用1-3个月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并排名靠前人员,拟聘人员经医疗单位集体研究,签订人才引进合同,报县卫健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委编办、县委人才办办理入编(员额报备)手续。最低服务年限五年(不含规范化培训时间),特殊人才服务年限可另议。经考核合格转正后符合岗位聘任相关政策的聘至相应专技岗位

(七)人才奖励

根据《中共磐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磐安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磐安县卫技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磐卫〔202586号)政策享受人才奖励。如若遇省市县人才政策调整,则按有关文件执行。

三、其他事项

(一)年龄要求为1838周岁(198741日至2008331日期间出生,下同)。年龄要求为1848周岁的为197741日至2008331日期间出生

计算工作经历、户籍地的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招聘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均以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为审核依据。

)监督电话

中共磐安县委人才办,0579-84660501

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9-84665855

磐安县卫生健康局,0579-8466201384661354

磐安县人民医院,0579-84652280

(四)相关信息公布网站: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an.gov.cn/

(五)本公告未尽事项,由各招聘单位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解释。

 

  

                                                                                中共磐安县委人才办

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磐安县卫生健康局

                                                                                  202641

  

   附件:2026年磐安县卫健系统人才引进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