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6-04-30 |
为进一步落实方前镇企业、九小场所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提升安全水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方前镇实际,制定《方前镇企业、个体户安全生产经费补助实施办法(试行)》。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磐安县方前镇人民政府,邮编: 322304 。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139745167@qq.com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 2026 年5月31日。
联系人:孔先生
联系电话:0579-84631001
附件:1.方前镇企业、个体户安全生产经费补助实施办法(试行).docx
2. 关于《方前镇企业、个体户安全生产经费补助实施办法(试行)》的起草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