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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6-04-01

磐安县野生动物保护队招录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4-01 09:09    来源:办公室(人事科教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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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野生动物保护队人员力量,推进种群调控有效开展,切实保障全县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浙江省狩猎组织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录若干名野生动物保护队队员,队员为公益性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安文片2名(限安文街道、窈川乡、双溪乡户籍),盘山片2名(限大盘镇、方前镇、盘峰乡户籍),玉山片1名(限尖山镇、玉山镇、尚湖镇、九和乡户籍),新渥片1名(限新渥街道、冷水镇、仁川镇、双峰乡户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中以上文化程度,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两眼视力不低于标准视力表4.9允许矫正,不具有赤绿色盲、高血压等妨碍安全狩猎疾病及生理缺陷,能够满足岗位职责需求;

3.本县乡镇街道45周岁以下(1981331日后出生)的常住成年人员

三、招聘流程

招聘采取报名、笔试、面试体测、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笔试、面试采用百分制,其中理论考试占40%面试60%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最终报名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个名额如笔试成绩相同的,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笔试与面试的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有意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毕业证书原件自然资源和规划216办公室报名,报名表提交截止时间20264817时,体检费用自

四、相关要求

1.在招聘过程中,报名人员应时刻保持通讯畅通,因自身通讯不畅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2.报名人员应按时参加各项考试、考核,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3.在招聘过程中,报名人员不得有任何违规、作弊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4.党员同志要申请加野生动物保护队的,应经所在党()委审批同意他人员应经当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审批同意。

为保证招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广大群众监督,监督电话:84669672(县纪委监察委派驻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

 

磐安县公安局   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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