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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77559109857/2026-101056659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体裁分类: 通知
文件字号: 磐政办〔2026〕10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文机关: 磐安县府办 成文日期: 2026-05-17
统一编号: 有效性:

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磐安县2026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5-26 09:45    来源: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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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磐安县2026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大会战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517日        



磐安县2026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大会战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坚决打好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收官战,纵深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防控工作,决定于2026年在全县继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会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6年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两人道路交通事故,力争道路交通事故亡人数稳中有降。

二、工作措施

(一)打好基层治理战。

1压实属地管理责任。依141”基层治理体系,推动网格员、“两站两员”、志愿者等参与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开展平安建设交通安全提升“小切口”治理,深化交通安全“两提升一治理”工作。落实亡人事故属地主要负责人到场制度。

2推动企业深化管理。深化道路运输行业“四色”监管机制,压实重点企业动态监管责任。对外卖、快递等平台企业及散装水泥运输等重点领域加强交通安全监管,加强对行业从业人员精准宣传教育。

3加强学校安全治理。深化“一校一策”综合治理,在安文小学推行“人车分离”管理措施,优化已建校内接送系统,专项治理磐安县第二中学师生过街问题。优化一批定制公交送学专线。

(二)打好治本攻坚战。

4落实“五同步”工作机制。全面实施智能交通“五同步”工作机制(详见附件1),建立全县涉路工程项目库,公安、交通等多部门联合落实全链条安全管理,消除源头隐患

5.纵深推进民生实事工程。推进45处信号灯规范化管理,完成4所学校周边道路高峰交通拥堵治理。对180处农村路口交通安全设施“闪亮工程”实行动态修复。

6开展专项提质升级行动。建设公路安全精品路,完成S209奉庆线(详见附件2)省级道路交通事故压降公路专项治理。对未经审批的路口开口能封尽封,建立健全农村公路路口安全设施维护管理机制。

打好隐患歼灭战。

7排查整治严重隐患。开展“排险除患”专项治理行动,推动“335”道路隐患综合治理,全面排查3年内同一路口死亡3人以上、同一路段死亡5人以上区域及事故多发点段,完成1处部级督办安全隐患突出点段、1处省级和2处市级事故多发点段综合治理(详见附件3)。

8滚动清剿动态隐患。持续开展伤亡事故“一马响应、一案四查”,溯源治理“人、车、路、企”问题隐患。紧盯人流聚集的重点时段、区域,强化多部门协同作战。对各辖区发生敏感、严重交通事故,建立全量通报制度,推动隐患治理。

9专项治理设施隐患。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面排查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商圈、农贸市场及学校周边,对模糊不清、破损缺失、设置不合理的标线与泊位逐一整改,杜绝占用盲道、消防通道、人行横道等违规设位现象。

打好风险围剿战。

10加强重点人员管理。针对“失驾”人员及高频在磐通行货车驾驶人等重点群体,开展定期排查,精准干预、分类管理。持续推进“毒驾”“病驾”治理。加S316等项目涉路施工从业人员实操与应急处置培训。加强低空经济对道路交通安全影响的风险评估和安全监测。

11加强重点车辆管理。推动“两客一危一校”等重点车辆“三率”动态清零。推进疲劳驾驶、危货运输协同治理,加强过境车辆管理和提醒。巩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成效,减少电动车非法改装情形,持续淘汰非标电动车。

12.加强重点企业管理。督促运输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强化客货运及货运源头企业监管。推动客运企业淘汰10年以上老旧客车。督促物流企业加强无人快递车辆安全管理。

打好路面防控战。

13.专项治理顽瘴痼疾。针对老年人多发事故,对该群体随意横穿马路以及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驶入机动车道等易引发伤亡事故的行为,实行路面精准安全宣教对重点区域部署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14.常态治理严重违法。依法查处“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飙车炸街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社会面突出违法行为。加强法定节假日大排量摩托车过境跑山等行为的安全提示和服务管理

15.持续深化部门协同。常态开展联合执勤执法,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和工作协作,开展夜间货车超限超载、渣土违规运输等重点违法行为专项联合执法。

16精准打击重点车辆。完善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加强非法营运面包车、“黑救护车”等高风险车辆精准研判、精准管控。强化“两客一危”车辆安全管理。

打好宣传攻势战。

17.深化媒体宣传教育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用好新媒体平台,发布风险预警提示和路况信息,加强山区道路交通事故“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等宣传。

18开展司乘人员教育。滚动服务客货运企业,强化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驾驶人的“面对面”警示教育,推动安全防范措施落实落细。

19开展重点人群教育。加强老年人、未成年人、电动车驾驶人,以及违法驾驶人和事故高发驾驶人等高风险人群的精准宣教。开展“老头乐”类低速载人电动三、四轮车专项整治。定期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社会共识。

打好应急处突战。

20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完善部门应急联勤指挥机制,持续加强道路感知能力建设,做到“快发现、快干预、快到达、快处置、快恢复”,提升异常事件主动发现率、有效干预率、快速到场率。

21优化警医联动工作。深化“警医保”联动,强化医疗机构和公安对严重交通事故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推进危重伤员“就近就优”救治。强化“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保障。

22.优化应急保障工作。完善县级应急保障基地建设,加强公路应急设备及应急人员配备,加强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和安全管理,密切高海拔辖区道路情况监测和管理措施落实

三、工作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全面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依托共建共治共享联合治理体系,防范化解道路交通领域风险隐患。县道专委要建立专家队伍,强化风险研判,常态开展精准帮扶,完善通报、提醒、交办等工作制度,推动隐患闭环管理。各部门要强化协作,压茬推进工作,确保“七场战役”取得实效。

附件1磐安县道路交通安全“五同步”工作机制

22026年道路交通事故压降公路专项治理清单

32026年事故多发点段及安全隐患突出点段治理清单



附件1


磐安县道路交通安全“五同步”工作机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有关规定,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源头治理,系统提升道路本质安全水平,特制定磐安县道路交通安全“五同步”工作机制。

一、总体要求

围绕道路交通安全和智能交通设施全生命周期管理,突出“立足职责、协同配合、机制耦合、全程闭环”工作要求,部门各司其职、强化协同,建立前置审查定期联络机制,明确各等级道路智能化建设要求,落实联合验收审查,确保全程闭环管理,推动交通安全及智能交通设施与道路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筑牢道路交通安全基础。

二、健全机制

(一)建立常态联络机制。由县公安局、县发改、县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县财政局、县资规局、县建设局等道路建设关联部门,建立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前置审查定期联络机制,组建工作联络群,明确分管领导与日常联络员,保障信息畅通与协同高效。

(二)形成涉路工程项目库共享机制。县交通运输局、县建设局建立各自归口涉路工程项目库,定期通过联络机制共享给县公安局、县资规局。

(三)探索智能交通建设标准化机制。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县资规局、县建设局、县发改等部门,明确各等级道路智能化建设有关要求。

(四)完善联合验收机制。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在相关涉路工程项目交(竣)工阶段应邀请县公安局、县资规局等部门按职责联合参与验收,要重点对各阶段交通组织、智能交通、交通影响评价、交通安全性评价等相关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审查。

三、职责分工

(一)县公安局。

1参与道路交通工程各环节方案审查,组建专业技术审查支撑团队,针对交通组织、交通工程、智能交通、执勤用房相关设计内容提出审查优化意见。

2与相关道路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开展智能交通设计方案对接,做好智能交通建设过程中的协同配合和验收工作。

3在道路交通相关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施工及交通组织方案做好项目交通组织保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二)县发改

1推行交通组织设计前置,城市道路、公路以及对道路交通影响较大的大型公共建筑项目在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阶段,引导项目建设单位强化交通组织设计,并与县公安局做好方案对接。

2城市道路、公路以及大型公共建筑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阶段评审,应邀请交通组织规划专家及县公安局参加,加强对交通组织、交通安全、智能交通等方案的审查。

3在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明确公路照明、智能交通相应建设资金,并确保专款专用。

(三)县财政局。

对县政府投资的新改建道路项目,做好道路照明、智能交通设施建设等相关经费的保障工作。

(四)县资规局。

1项目选址阶段,在符合用地标准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交通安全合理用地需求。积极落实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功能布局要求,在交叉口、城镇化地区公路路段(含穿村镇路段)、隧道等交通节点红线控制时,应充分考虑路口展宽、慢行交通系统等用地需求。

2在城市道路、公路以及大型公共建筑项目的项目预审和规划选址方案阶段,应邀请交通组织规划专家及县公安局参加。重点项目的方案评审阶段,涉及交通影响评价的,应邀请交通组织规划专家及县公安局参加,加强对交通组织、交通安全相关方案审查。

(五)县建设局。

1各阶段评审会应邀请交通组织规划专家及县公安局参加,加强对交通组织方案、交通安全设施以及智能交通设施等相关内容的审查。同步建立专家部门意见回应机制,形成审查业务流程闭环指导施工图审查机构配合县公安局对建设项目的交通组织设计、消防专项设计、智能交通专项设计与主体工程设计同步审查,出具审查意见。

2加强建设过程监管,指导施工单位按照建设项目设计文件、施工技术标准、智能交通建设质量标准和具体要求进行施工。指导监理单位按照建设项目设计文件以及智能交通建设有关技术标准和具体要求实施工程监理。

3落实智能交通建设工程与项目主体同步验收,指导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后,将智能交通建设工程档案资料与主体工程档案资料一并移交城建档案机构。指导建设单位将项目智能交通设施以及相关资料抄送至公安部门,便于智能交通系统应用管理。智能交通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至城建档案机构时需由建设单位明确该档案是否涉密。

(六)县交通运输局。

1落实交通组织设计前置,公路相关建设项目在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阶段应充分考虑交通安全相关要求,在设计阶段开展交通组织设计,并与县公安局做好方案对接。交通安全相关设计指标原则上不宜采用极限值,城镇化地区路段(含穿村镇段)应按规范设置必要的路灯照明设施。

2公路相关项目各设计阶段建议邀请交通组织规划专家及县公安局参加,加强对交通组织方案、交通安全设施以及智能交通设施等相关内容的审查,同步建立专家部门意见回应机制,形成审查业务流程闭环,并将审查意见落实到公路建设单位。

3.在项目实施阶段,深化智能交通设计内容和保障对应资金。在交工质量评定阶段,邀请县公安局等部门参加。

四、工作保障

建立县级部门协同机制,实现数据共享、资源共融,强化道路交通安全与智能交通在规划、设计、建设、验收、运维等各环节的统筹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常态化经验总结与信息报送机制,定期对已实施的项目开展“回头看”,评估实施成效,梳理典型案例和有效做法。



附件2

2026年道路交通事故压降公路专项治理清单


序号

道路名称

里程数(km

1

磐安县

S209奉庆线(省级)

40.2



附件3

2026年事故多发点段及安全隐患突出点段治理清单


序号

线路编号

路段点位

类别

1

磐安县

G351

台小线

166Km+600m—167Km+980m

后坞村路口

省级事故多发点段

2

G351

台小线双溪口后坞后坞村路口

市级事故多发点段

3

S209

奉庆线

133Km+500m—133Km+800m

雅庄上福岭

市级事故多发点段

4

S209

奉庆线118Km+300m—119Km

部级督办安全隐患突出点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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