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引导企业加强科技创新、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根据《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中共磐安县委办公室 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磐安县以科技创新塑造发展新优势若干政策》的通知(磐委办发〔2026〕8号),县科技局起草了《磐安县创新券实施办法(修订)》,现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磐安县人民政府政府网站(http://www.panan.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磐安县安文街道龙山路1号,磐安县科学技术局(邮编:3223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3010520933@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2日。
联系人:陈 川 联系电话:0579-84662731
附件:
1.《磐安县创新券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2.《磐安县创新券实施办法(修订)》起草说明
磐安县科学技术局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