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雨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全力支持玉古公司将古茶博览园打造成我县茶产业核心竞争力新引擎的提案》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县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别是对挖掘古茶树资源独特价值、打造核心竞争力这一战略方向的深刻思考与精准建言。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精准指出,当前茶产业竞争已升级为品牌、文化、体验及产业链综合实力的竞争,同质化是最大困境。您提出以玉古公司“古茶博览园”为战略支点,构筑稀缺性资源壁垒、打造沉浸式文化体验、搭建产业创新孵化平台,这一建议极具前瞻性和战略价值,与县委、县政府推动茶产业从“春茶名优经济”向“全产业链经济”跨越的总体部署高度契合,是我县茶产业走差异化、特色化、高端化发展道路的“关键一子”。
一、县委县政府重视古茶树保护、开发和利用
古茶树资源是磐安茶叶的“活化石”和“基因宝库”,是不可再生的稀缺资产。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这一独特优势,先后也将产业发展的各种资源优势(土地流转、资金支持、上级专家对接)往古茶博览园倾斜,致力于将玉古公司“古茶博览园”项目列为“磐安县茶产业高质量发展标志性工程”,纳入县级重点项目库统筹推进,由县分管领导牵头挂帅,整合县农业农村局、文广旅体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及属地乡镇力量,推动项目落地。
二、关于“强化规划衔接与用地保障”的建议
古茶树保护与博览园建设涉及多重政策边界,我们将创新思路、主动服务:将优质的古茶树资源向金华市分管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也对接县资规局,创新用地保障:在符合政策前提下,积极探索点状供地、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如闲置村校、厂房)、设施农用地备案等多元化供地方式,优先保障博览园核心区(茶马古道、直播工坊、茶禅空间等)及配套设施用地需求。对古茶树集中分布区域,结合林地管理政策,依法保障保护与利用所需的林地空间。
三、关于“加大政策与资金扶持力度”的建议
如果古茶树项目前期工作充分准备,我们将统筹财政、金融、项目等多渠道资源,为博览园建设注入强劲动力,在正在修订的“磐安云峰”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中,其中有一块内容就是对基地建设、种质资源圃建设、茶核心文化设施等环节,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奖补。同时整合项目资金,统筹农业农村部门的产业融合(项目、文旅部门的文旅发展资金、科技部门的研发项目等,优先向博览园及其关联的产业链延伸环节(如古树茶产品研发、文创开发)倾斜。
强化金融扶持:协调县内金融机构,探索开发“古茶贷”等特色金融产品,对玉古公司及参与博览园产业链的新型经营主体提供优惠信贷支持。同时积极帮助对接省、市级相关产业基金,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四、关于“完善基础设施配套”的建议
良好的外部条件是博览园成功运营的基础。待古茶树博览园明确落地地址后,将通往古茶博览园的道路提升改造、水电通讯网络覆盖、周边环境整治等,优先纳入县级交通、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库。
结合“美丽茶园”建设、美丽乡村精品村创建等工作,统筹安排实施,为项目创造便捷、宜人、配套完善的运营环境。
五、关于“赋能品牌推广与市场开拓”的建议
您的建议正是我们品牌建设的方向。古茶博览园将是“磐安云峰”品牌最生动、最独特的叙事载体:
打造核心IP:县茶文化研究会、文广旅体局将把古茶博览园作为磐安茶品牌宣传的核心IP和“必到打卡点”,纳入全县旅游精品线路、对外招商推介、官方宣传片等重点推广内容。
策划高端活动:举办“磐安云峰”古茶文化节、高端品鉴会、茶文化论坛、研学旅行等主题活动,持续提升项目知名度和行业影响力。
讲好古茶故事:深入挖掘古茶树的历史文化内涵,与“赶茶场”非遗文化联动,打造“寻茶磐安·探秘古韵”的独特品牌叙事,实现从“卖茶叶”到“卖文化”“卖体验”的跃升。
六、关于“建立紧密联农带农机制”的建议
我们完全赞同,产业发展的最终目的是富民。在项目推进过程中,我们将指导并监督玉古公司建立“公司+古茶树合作社+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通过订单收购(古树鲜叶溢价收购)、劳务雇佣(管护、导游、制茶体验服务)、资产入股(村集体或农户以古茶树、闲置房产入股分红)、带动周边配套(民宿、餐饮、农产品销售)等多种模式,确保项目所在地的茶农、村集体能够深度参与并分享发展红利,真正将古茶博览园打造成为“富民工程”和“共富样板”。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投资方和落地地块明确后,我们将加快推动以下工作:一是尽快启动全县古茶树资源普查,摸清家底,建立档案,为科学保护与利用奠定基础;二是指导玉古公司深化项目规划,明确分期建设目标,成熟一个、实施一个;三是专班定期调度,力争项目核心区在“十五五”期间初具规模并投入运营。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茶产业发展的深切关怀与真知灼见!我们将持续关注并全力支持古茶博览园项目建设,期待它早日成为磐安茶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新引擎、农文旅融合的新地标、共同富裕的新典范。
有何意见,请再来信。
联 系 人:厉富强、陈文明
联系电话:0579-84668659
邮政编码:322300
磐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10日